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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2000年,C型肝炎治療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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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
血液腫瘤科 |
發 表 人: |
柯萬盛 |
發表日期: |
200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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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2000年6月4日在日本福岡舉行亞太肝病研討會;針對會中研討之C型肝炎目前的治療方針及內容,做以下簡單的說明: 1.急性C型肝炎應該考慮用抗病毒藥物治療:急性C型肝炎有80%會產生慢性C型肝炎,單用干擾素可以降低慢性C型肝炎的產生。至於因針刺使用而感染到的C型肝炎患者,是不用干擾素做預防性治療的。 2.慢性C型肝炎肝功能正常是不需要治療的,只要定期追蹤即可。 3.慢性C型肝炎患者的肝切片若沒有發現肝纖維化或第一度(F1)肝纖化,是不需要抗病毒治療的。 4.慢性C型肝炎肝切片證實有第2至4度(F2至F4)纖維化是極需要抗病毒治療的;早期肝硬化其肝有代償者應該接受治療(Child A期)。 5.慢性C型肝炎其肝無代償者是不接受抗病毒治療的,應該接受肝移植。 6.以干擾素加上Ribavirin是慢性C型肝炎目前最好的處方,對於第2及3基因型或第一基因型,具有低病毒量者(<2*106Eg/ml)給予6個月治療期。對於第1及第4基因型具有高病毒量者(>2*106Eg/ml)給予12個月治療期。干擾素劑量一般是3百萬個單位一週三次,Ribavirin是1000至1200毫克/天。長效型干擾素持續病毒反應率比傳統干擾素效果佳。至於治療前4至6星期以高劑量干擾素治療,對效果是沒有多大改善的。 7.若無法或沒有Ribavirin加上干擾素治療時,單用干擾素仍然是可以治療的。 8.有嚴重性憂鬱症、目前與過去有精神疾病、懷孕婦女及有無法控制的癲癇,是絕對禁止使用干擾素。 9.若是有憂鬱症病史、無控制之糖尿病、無控制高血壓、視網膜病變、乾癬、有症狀的心臟病、自體免疫性甲狀腺炎及其他自體免疫性疾病也應該禁止使用干擾素,並且在治療C型肝炎時,也應控制疾病及小心追蹤。 10.有下列症狀時,使用干擾素時應特別注意: a.中性白血球減少(<1500/cumm) b.血小板減少(<85000/cumm) c.除肝之外的器官移植。 d.自體免疫性疾病。 e.存在有甲狀腺自體免疫抗體。 f.老年人。 11.有腎衰竭、嚴重性心臟病、懷孕及無避孕之婦女,絕對禁止使用Ribavirin。 12.相對的沒有控制好的高血壓及冠狀動脈性病和貧血,也要禁止使用Ribavirin。 13.評估治療成效應同時以HCV-RNA及SGPT二者一齊來追縱是否對治療有反應,缺一不可。因為SGPT正常者卻有15%的比率顯示其病毒仍存在。SGPT不正常者,也有10至15%的比率顯示其病毒已消失了。 14.治療期第12週測定HCV-RNA,來評斷以干擾素、干擾素加上Ribavirin或早期肝硬化治療者是否應繼續治療,這是錯誤的。若第12週測定HCV-RNA為陽性仍要繼續治療,因為仍有持續反應的病患。 15.接受Ribavirin合併療法之婦女,在治療後6個月內應該避免懷孕。 16.使用抗病毒而無長期病毒反應者,研究證實對肝纖維化及肝炎有降低機率。 17.對於使用干擾素無病毒反應及無長期病毒反應者,可以再給予下列治療: a.干擾素3百萬單位,一週三次,6個月後加上Ribavirin1000-1200毫克/天。 b.給予合適的單用干擾素,例如高劑量及長期,或用更強度的干擾素治療(長效型干擾素)。 18.尿毒症患者C型肝炎,治療應只單用干擾素。 19.對於目前抗病毒無反應之患者,給予維他命E、胸腺素、介白質-10、URSO、Silymarin或其他中藥來延緩肝硬化及降低肝癌是值得研究及證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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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改時間:2018/7/19 上午 08: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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