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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遲緩與早期療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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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
兒科 |
發 表 人: |
江國樑 |
發表日期: |
201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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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小弟弟目前已經三歲,他在兩歲半時被家人發現仍然不會講話甚至連爸爸、媽媽都講不清楚。經早療團隊評估發現除了語言遲緩外,其粗細動作及認知方面均有明顯落後的情形。回溯其病史發現他會坐,站及走路的年齡均明顯比一般小朋友來的晚。而出生史可發現他本身是35週就出生的早產兒,並且媽媽曾安胎長達一個多月。初步診斷為全面性發展遲緩,在接受近半年復健、語言及啟智訓練,各方面發展均有明顯進步並且不至於與同年齡兒童落後太多。
幼兒自呱呱落地後,經過父母的養育,身高、體重、器官的體積均會增長,這種稱之為「生長」,但器官的功能及智能的變化成熟,則稱為「發展」。發展是連續的過程,發展的方向是依頭到腳的(cephalocaudal),每個孩子依循相同的發展順序但是在發展速率上卻有個別的差異性。發展本質上涉及神經系統的成熟, 隨著發展孩子會出現個別的特定性反應來取代一般的、籠統的反應。
在幼兒期,除了良好的身體照顧外,也要注意孩子的「身心發展」,它包括下列項目:視力、聽力、動作、平衝、語言及溝通、認知學習、情緒、社會性及生活自理...等。若發現孩子在這些方面的進展有比同齡孩子落後的現象,就需要提高警覺。據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的估計,發展遲緩兒童的發生率約7%,以台灣來說每年出生的嬰兒約二十萬人左右,則其中約一萬四千多人可能是發展遲緩兒童。
發展遲緩的類型,世界各地大致相同,只有少數有差異,大多分為知覺發展遲緩(視、聽覺)、動作平衡發展遲緩,語言及溝通發展遲緩、認知(智力)發展遲緩、社會心理適應發展遲緩、生活自理發展遲緩,有些地區包括台灣把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也列入發展遲緩的範疇。
所謂早期療育是一種人性化、主動而完整的服務。主要是利用多專業整合性服務來解決發展遲緩或發展障礙兒童(尤其是0∼6歲)的各種醫療、教育、家庭及社會相關的問題,以使孩子日後能過一個正常或接近正常的生活。
兒童的發展遲緩若能及早發現、及早治療訓練,其中有一部份可完全趕上正常同齡兒童,有些雖不能完全趕上,卻可減輕殘障的程度,而能發揮較多的潛力、減少家人、社會的負擔,自己日後的生活品質也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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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改時間:2010/5/27 下午 04: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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