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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開放歐洲紫杉醇用於局部晚期頭頸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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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
腫瘤內科 |
發 表 人: |
郭集慶 |
發表日期: |
201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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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手術切除或拒絕手術的局部晚期頭頸癌病人,過去只能使用療效較差的「PF」化療處方;如果要加歐洲紫杉醇化療藥,勢必要荷包大失血。很多人因經濟狀態不佳而影響其治療意願。現在,由於實證醫學資料顯示前導型化學治療合併歐洲紫杉醇,能帶來相當好的腫瘤緩解率(及腫瘤顯著縮小)和存活率提升,因此我國健保局遂順應專家建議,開放給付昂貴的歐洲紫杉醇。
頭頸癌泛指發生在頭頸部的癌症,大部分是鱗狀上皮癌,包括口腔至口咽部位的「檳榔癌」以及治療較特別的鼻咽癌。頭頸癌不是單一疾病,而是指由各種不同腫瘤行徑、不同預後、不同發病原因的頭頸部癌症的總稱。因此,治療方法和模式亦不相同。
健保清楚規定無遠端轉移之局部晚期頭頸部鱗狀細胞癌且無法手術切除者,可處方歐洲紫杉醇與順鉑及5-FU(即「PF」化療處方)併用,作為放射治療前的引導治療。而放射治療時可依病情和給付規定,同步使用抗表皮生長因子受體單株抗體(爾必得舒)生物療法。以此聯合模式療法,再加上專業完善的治療計畫和醫療團隊支持,相信治療成功機率將大大提升。
醫師的叮嚀 您不可不知的成功抗癌撇步: ˙患者內心要建立強烈的治療動機 ˙把握抗癌的黃金時間,別心存僥倖延誤就醫 ˙完整而適切的個人化抗癌計畫 ˙相信醫師並與專業醫療團隊配合無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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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改時間:2018/7/19 上午 08: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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