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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的長期照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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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
家庭醫學科 |
發 表 人: |
施議強 |
發表日期: |
201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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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護乃是指在一段長時間內,對身心功能障礙者,提供一套包含長期性醫療、保健、護理、生活、個人與社會支持的照護,期待能促進或維持其日常生活功能,增進獨立自主的能力。 老年人因為老化與慢性病,造成日常生活功能衰退與認知障礙,所以長期照護的對象大多以老年人為主。傳統上提供老人長期照護的是家人與親友,屬於非專業的照顧型態,隨著社會型態與家庭結構的改變,家庭對老人的照顧功能已逐漸弱化。同時隨著老年人口的增加,身心功能障礙者也逐漸攀升,各種長期照護模式乃因應運而生。 現階段長期照護可分為機構式與非機構式兩大類,一般人熟悉的護理之家與老人安養護機構屬於機構式的照護,在機構內由專業或半專業人員供全天候的照顧,服務對象主要是社區中無法獨立自主的老人。機構的服務內容因其屬性而有所不同;一般來說,護理之家可以提供生活照顧之外的各種服務,包括技術性護理、營養諮詢、復健與醫療等等,而安養護機構則以日常生活照顧為主。住在機構的老人常合併許多慢性病,也常出現急性病況需要處理,因此醫療服務的需求遠比社區老人多,現階段規定醫師必須固定巡診以提供住民醫療需要。對於住在家中的失能或失智老人,可以請求醫療衛生或社會福利單位,提供非機構式的長期照護,包括居家護理、居家復健、送餐服務、交通接送、社區照護等等。因應台灣人口的急速老化,建立完善的長期照護制度是政府的當務之急,同時醫療人員也應熟知老年病患的安置與長期照顧,適時提供家屬協助,才能促進老人的身心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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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改時間:2013/2/18 下午 04:2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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