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懷孕的婦女在懷孕期間,同時合併有其他足以影響母體健康或胎兒發育的異常身體疾病,可能會導致胎兒異常或死亡,或影響母體的健康或生命安全都可以視為高危險妊娠的情形。發生率為10%,實際情況仍需由專業婦產科醫師評估懷孕狀況來判定。具高危險妊娠症狀之孕婦若經過良好的產前檢查,各種醫療措施與密切的妊娠期、胎兒妊娠評估,可降低懷孕或生產過程的危險性。所以每個孕婦都必須了解懷孕、生產的過程中有一定的危險性,只有小心謹慎、不斷檢查評估,才能確保每一次生產結果順利安全。
●高危險妊娠發生的危險因子- 一、孕婦的年齡:孕婦的年齡愈大,發生妊娠高血壓、糖尿病及胎兒異常發展的機會愈大。 二、孕婦的體重:體重過輕較易生下低體重兒,肥胖發生妊娠糖尿病及高血壓的機會較高。 三、孕婦本身的疾病:如先天性心臟病、紅斑性狼瘡、癌症、糖尿病、關節炎、子癇前症及子癇症、子宮先天性異常。 四、家族病史:孕婦曾有生下智能不足或缺陷兒、流產、早產、死產或新生兒死亡、前次懷孕發生過高危險妊娠等。 五、孕婦暴露在可能增加高危險妊娠發生的因子中,或接觸某些具有致畸胎性的藥物,如在懷孕過程中發生急需手術的疾病時:如盲腸炎,可能因麻醉藥物的致畸胎性影響胎兒外,也增加早產的風險。 六、在懷孕第一期發生感染、血栓、嚴重的貧血、營養失調或發燒,會增加流產及中樞神經系統缺損;在懷孕後期發生則會增加早產的機會。 七、懷孕帶來的併發症,如早期懷孕發生妊娠劇吐症,會造成孕婦嚴重的營養失調。子宮外孕、前置胎盤、胎盤早期剝離或者產後大出血等,都有可能造成產婦失血過多,讓母親或寶寶的死亡率增加。 八、妊娠糖尿病不但會威脅孕婦的健康,也會影響胎兒的器官發育,並增加胎兒死亡率。 九、其他:吸菸、喝酒、藥物濫用、未婚或社經地位等。
●因應對策、預防勝於治療 一、適當的產前檢查與諮詢。依照產科醫師的意見定期追蹤,通常建議是每週一次產檢,同時必須測量血壓、蛋白尿、胎心音、胎盤功能以及胎兒都卜勒超音波。 二、體重要有合宜的控制。建議懷孕20週之前體重增加應該在2公斤以內,而之後每個月增加也不要超過2公斤,最後生產前約增加12公斤的標準身材(2+2×5=12)。傳統的「一人吃兩人補」的觀念已經過時了,現在強調的是營養均衡即可。不要吃過多的澱粉類、糖份高以及鹽份重的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