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阿嬤平常很健康沒有吃什麼藥物,因為車禍受傷到醫院看診,醫師開了一些藥給她服用。吃了幾天後阿嬤開始覺得身上癢癢的有疹子,阿嬤想說是不是因為天氣熱皮膚不好去看了皮膚科,阿嬤繼續服用車禍時醫師開的藥跟皮膚科的藥,但…幾天過去了,身上的疹子不但沒有改善,而且連眼睛腫脹灼熱、喉嚨痛,甚至連嘴巴都開始出現破皮,阿嬤才到大醫院就診,醫師懷疑應該是車禍時醫師開的一個消炎止痛藥產生過敏的情況,做了適度治療才漸漸改善。
到底什麼是藥物過敏呢?發生的時候又該怎麼辦?
(一) 什麼是藥物過敏?
藥物過敏是無論在服用(吃的)、塗抹、或注射藥物後,身體產生的一種強烈免疫反應,因為體內免疫系統攻擊我們的組織、器官造成過敏症狀。
藥物過敏的六大警訊: 「疹、破、痛、紅、腫、燒」
「疹」:皮膚紅疹、搔癢或脫屑、水泡。
「破」:口腔潰瘍,皮膚或是其他黏膜破皮潰瘍。
「痛」:喉嚨痛。
「紅」:眼睛不適(紅腫、灼熱)。
「腫」:嘴唇腫。
「燒」:發燒。
(二) 什麼時候會發生藥物過敏?
藥物過敏是因為個人體質的關係,所以任何人、任何藥物(無論是西藥、中草藥還是保健食品)都有可能產生過敏的情形。一般大家都認為藥物過敏是服藥後,馬上就會發生,但是其實過敏可以分為「急性過敏」與「延遲過敏」,有些人可能是在持續用藥1週甚至12週後才產生過敏情況,因此雖然在服藥一段時間後,仍還是需要小心注意有無過敏的情況。
(三) 發生藥物過敏的時候要怎麼辦?
如果在服藥期間發生疑似藥物過敏的情況,應立即攜帶目前服用的所有藥物、用藥紀錄單或處方箋回診就醫。主動告知醫師使用藥物後的情況,由醫師評估是否該停藥、換藥或做其他適當的處置。
(四) 怎麼避免再次發生藥物過敏? 曾經發生過敏的藥物,若再次使用可能會引發更嚴重的過敏反應。因此務必要請醫師將您會過敏的藥物記載在病歷、健保卡上,也可請醫師或藥師協助把過敏藥物填寫在「藥物過敏紀錄卡」。「藥物過敏紀錄卡」可與健保卡隨身攜帶,下次就醫時主動出示「藥物過敏紀錄卡」,並告知醫師曾有服藥導致過敏的情形,請醫師避免再次開立同類藥物,領藥時也可請藥師協助再次核對是否有開立到可能導致過敏的藥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