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的快速擴散及變種病毒的肆虐,應依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規畫的時程接種疫苗,以達到群體免疫的目標。有關疫苗接種,民眾關注是否會發生副作用及後續處理的相關議題,新聞也常會聽到一些關於疑似施打疫苗後產生不良反應的個案報導,一旦發生了不良反應應該怎麼處理?還有相關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應該向何處尋求資源呢?以下將提供一些可能會遇到的問題與解答。
Q1: 如果在接種疫苗後,產生身體不適要怎麼辦? 建議您於施打疫苗後須持續留意與觀察,若症狀一直沒有改善或加劇時,應立即到醫院檢查與治療。
Q2: 誰可以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 因接種領有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許可證或專案進口,並經檢驗或審查合格之公費或自費疫苗,疑似產生不良反應而受害者(含:嚴重疾病,身心障礙或死亡…等),可以提出申請。若屬於常見,輕微可預期的不良反應,則不予救濟。通常由受害本人提出申請,若受害者為未成年,由法定代理人申請,如受害者已死亡,則由法定繼承人提出。
Q3: 要向誰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 主管機關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相關資料可以由疾病管制署網頁à預防接種受害救濟(https://www.cdc.gov.tw/Category/List/W2EoTuScoXvFk8a2KpFXeA )查詢。也可以向接種的當地衛生單位(如: 衛生所,衛生局),尋求協助與相關資料,或撥打疾病管制署諮詢專線1922。
Q4: 申請有期限限制嗎? 從您知道有疑似因接種疫苗產生不良反應起兩年內,或受害事件發生後的五年內,都可以提出申請。當衛生主管機關收到相關的申請資料後,會開始進行逐步調查,調閱相關的接種與就醫病歷資料,再經由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進行審議,之後才會以正式公文通知申請人審議結果,申請時程一般可能需耗費至少6個月以上,若有相關問題可向疾病管制署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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