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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寧緩和醫療護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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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
腫瘤內科 |
發 表 人: |
郭集慶 |
發表日期: |
2004/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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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癌症醫療團隊正統的抗癌治療,約有一半癌症患者可以治癒不再復發。其餘患者可接受積極抗癌治療延長生命。但是,對癌症末期患者而言,當抗癌治療已起不了作用時,選擇安寧緩和療護就成為最佳的醫療決定。癌症末期患者在走向生命終點的路上,如果沒有安寧療護,就如同外科患者進行大手術而不上麻藥。一位資深護理人員曾說:如果她生命到了終點,她寧願自己是癌症末期的患者,這樣才能進入安寧緩和療護病房,得到尊嚴、人性化、良好品質的醫療照顧。 國內安寧緩和醫學雖然較一些歐美國家起步晚一點,但這些年來,醫學界不斷地倡導及繼續教育、民眾的觀念提升、全民健保趨向合理給付、安寧緩和療護因而能夠喚起大眾的重視。「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經過立法院通過隨即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七日總統號令公佈實施,立法目的就是為尊重不可治癒末期病人之醫療意願及保障患者權益而制定。此條例的實施對醫護人員在照顧末期病人時產生深遠的影響。「台灣安寧緩和醫學學會」也在民國九十年初公佈國內第一屆安寧緩和醫學專科醫師通過名單。 同時結合「安寧」及層面較廣的「緩和醫學」觀念及理念運作的安寧療護,專門提供癌症末期患者全人、全家和全程的醫療照顧。做到生死兩相安,除了提供良好生活品質外,也講求良好死亡品質(quality of death)。除了對患者給予身、心、靈全面照顧外,也講求對其家庭、經濟和社會層面種種問題和困難的幫助。 安寧療護提供者基本上是一個整合的醫療團隊,緊密結合門診﹝安寧特診﹞、住院﹝安寧病房﹞和居家安寧三大服務網;包羅各個參與安寧療護的專科及醫療單位,裡頭有安寧緩和醫學專科醫師、安寧護理師、精神科醫師、社工師、宗教師/牧師、及志工等。有些病房也有常設的輔導諮商師或藝術治療師。在正常運作架構下,這些專業人員會定期開會討論出如何最佳照顧患者的共識。 安寧療護絕對不是放棄患者;安寧療護反對安樂死,講究安樂活;安寧病房不是安養院也不是醫院裡昏暗的角落;相反的,安寧療護積極做好患者的症狀及疼痛控制;安寧病房通常是醫院中少數經過人性化精心設計的空間;規劃上通常設有溫馨的交誼廳、水療沐浴室、會談室、多功能活動室、彌留室、志工工作室等。 我們對癌症末期且抗癌治療已不起作用的患者真的只能說「已無能為力嗎」?我們相信您一定能做出很好的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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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改時間:2006/5/29 上午 11: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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