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訓練課程安排
基礎課程階段,共6項訓練課程,須於兩年內達成30小時,其中1至4項各項至少2小時,且須於到職後3個月內完成。
(1) 倫理與法規(2) 感染控制課程(3) 病人安全與醫療品質相關課程(4) 性別與平等(5) 全人醫療與病人權利(6) 危機預防與管理(7) 基本急救技術(8) 溝通與諮商技巧(9) 消防安全練(10) 新進人員到職訓練
核心課程階段,共8項訓練課程,每項訓練至少應達成個案數量,依各訓練課程細項為準,須於兩年內完成。
(1) 行為聽力檢查(2) 中耳功能檢查(3) 電生理檢查(4) 特殊聽力檢查(5) 平衡功能檢查(6) 聽覺輔具評估與諮商(7)臨床諮詢(8)實證聽力學
於兩年計畫中,提供受訓人員學習跨領域團隊合作照護的環境與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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