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藥師應以消費者及病患為中心,以維護其用藥安全與品質為第一優先考量。
二、藥師不因宗教、國籍、種族、性別、年齡、政黨或社會地位等理由來影響自己對病患或消費者的服務態度與品質。
三、藥師應尊重病患或消費者的獨特性、自主性、個別性及生存權及價值觀。
四、藥師當病患或消費者對其醫療服務存疑時,應給予充分說明,必要時請相關單位釋疑。
五、藥師應委婉拒絕病患或其家屬的饋贈,以維護專業形象。
六、藥師應拒絕任何影響專業公正性之饋贈。
七、藥師應尊重病患隱私權,不應無故洩漏而影響病患權益。
八 、藥師不以誇大不實之廣告或不正當之方法招徠病患或消費者或促銷藥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