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章程
一、立名:
光田醫療社團法人光田綜合醫院「實證醫學組」。
二、宗旨:
為促進醫療服務健全發展,提昇醫療品質,並推動實證醫學相關
之教育特設置實證醫學組,以下簡稱本組。
三、組織:
1.隸屬於醫學教育委員會。
2.決策指導顧問一名。
3.主任1人、副主任2人、執行秘書1人。
4.成員十五至二十名,由主任於本院醫師、護理、醫技、行政人員遴選。
5.本組成員屬無給薪制,任期一年,若成員離職,由主任重新推薦
任命至該年底為止。
四、任務:
1.提供醫院發展有關實證醫學之政策與方針。
2.定期舉辦實證醫學研討會與實證醫學講座,促進院內外學術交流。
3.協助專業醫療人員於臨床上之應用或相關議題之諮詢。
4.建立實證醫學學習網站,俾使醫療人員學習更有效率。
5.提供最新的實證醫學資訊予院內醫療人員。
6.使全體員工具有實證醫學知識及觀念。
五、開會:
1.本組每三個月開會一次,必要時得由主任召開臨時會議。
2.會議時主任為當然主席,主任委員未能出席時,由事前指定代理人
為主席,如無指定代理人,則由副主任互推一人代理之。
3.會中決議事項需簽呈院長核示。
六、實施與修改:
本組織章程經院長核定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