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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問診
作  者:運動達人  
問診主旨:我的狀態算運動過度嗎?
問診內容:每天慢跑三千公尺,算是過度運動嗎? 膝蓋與腳踝目前未趕不適,但擔心過度運動與傷害累積。 有人跟我說我的狀況算運動過度,膝蓋等關節可能會受不了! 但我不運動又缺乏安全感、怕發胖,當然也為了維持身材。
不曉得"每天"三千~五千公尺,屬於運動過度嗎?

敬啟者您好

您的問題由本院 復健科 回覆如下:

許多馬拉松選手運動量是你目前常規運動量的數倍,經長期觀察與許多研究顯示,在年輕或年老時不僅這些選手的體適能較一般人好,而且膝蓋退化性關節炎的嚴重度甚至於比一般人輕微。當然,如同其他專業運動員,達到那麼大的負荷是漸進訓練出來的。規律運動能提升體能、改善心肺功能、促進心理健康。依據美國運動醫學會(ACSM)的建議,運動每週三到五次、每次三十分鐘左右、心跳維持最大心跳率(最大心跳率約等於220減現在的年齡)六成至九成,就是不錯的運動。最大心跳率約等於220減現在的年齡。心跳率大致會與運動強度成正比,對慢跑而言,跑速愈快且心跳率愈大,運動強度也愈強。
漸進訓練運動量,建議如下:
以最大心跳率的六成,運動時間十來分為起始,逐漸增加運動強度與時間,一個月後成為最大心跳率的七成五、時間二十分。頻率則建議跑一天休一天。
第二階段為期半年,也是均勻漸進加量,強度逐漸接近最大心跳率的九成,時間三十分。這個階段運動頻率可漸增為每週四到五次。
如果你希望維持著此時的好體能,那麼在維持階段,運動強度要接近最大心跳率的九成,時間三十至四十五分。頻率則改成跑一天休一天。
以上只是原則,不宜逞強。運動後肌肉的酸痛應該是輕度而不難受,特定部位的疼痛無法透過適量的休息而緩和常暗示著運動傷害,如果疼痛持續應先停止練習並尋求專業的協助。

~光田綜合醫院 關心您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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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問醫答文章僅提供您相關醫療衛教參考之用,並非取代醫療行為及醫師診斷,如遇疾病仍建議您親自就醫,
讓醫師給予您當面的詳細評估及診斷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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