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代檢須知
- 代檢申請表上請註明醫療院所名稱,受檢者基本資料(ex: 姓名、身份證字號、病歷號)採檢日期,正確勾選檢驗項目。
若檢驗項目並無列印於申請單上,則用手寫於右下角空白處,如有不清楚之醫令代碼,請事先與本院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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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受檢者之檢驗項目請勾選於同一張申請表上,勿分散於數張申請表上,以免重複key in或造成作業上之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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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體請用容器密封包裝完整,以免傾倒溢出或是掉落,造成檢體毀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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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體容器上,請用標籤註明醫療院所名稱及受檢者正確姓名,以方便查核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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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片檢體之級數,請於切片檢查單及代檢申請單上註明清楚,且兩者之級數請一致,勿有不同之級數,以便利作業;本院如有更改級數,將會寄上級數修改單以告知。
- 抹片代檢項目,請於子宮頸抹片檢查單上其資料填寫完整,勿有遺漏之地方;且支付方式務必填寫清楚。
- 如代檢之各項事宜有疑問,請親洽本院公共服務室或電洽04-26629630或04-26625111轉2115、2149與我們聯絡,我們將儘快予以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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