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胞療法修復受損神經 特管法規範嚴格
目前神經完全損傷的治療,只能透過細胞療法接回受損的神經,才有機會讓病人恢復功能。陳子勇醫師強調,再生醫學領域膝蓋軟骨修復有不錯成效,但在神經修復方面極具挑戰,因為神經受損後會產生很多不利於細胞生長的環境,影響治療效果。
有鑑於此,特管辦法嚴格規範自體骨髓間質幹細胞治療脊椎損傷的範疇。陳子勇醫師說,目前特管辦法核淮受傷六個月後,醫師判定為急性脊髓損傷患者,才可以接受細胞療法修復受損的神經,而且受傷位置必須在頸椎第七節以下、腰椎第二節以上。
為何頸椎受損無法接受細胞療法?陳子勇醫師解釋,因為頸椎神經掌管呼吸及手指功能,在此部位注射自體骨髓間質幹細胞,神經細胞會受到輕微的破壞,影響病人的呼吸及手部。而胸椎神經只負責感覺神經,即使神經細胞受到損害,對病人不會造成任何活動上影響。
他進一步解釋,人體神經網絡如同電纜線,電纜線斷裂要修復,是一項浩大工程。一般而言,脊椎神經受到創傷後,周圍神經系統會將信號傳導到四肢、軀幹和身體的其他部分,其神經細胞或神經元可以自身修復,唯獨中樞神經系統無法再生。
脊髓損傷就像是體內電線斷掉,細胞療法有機會接回線路。陳子勇醫師表示,神經修復需要靠訊號的傳遞,自體骨髓幹細胞就是扮演訊號的傳遞者,讓原本受損的神經接受到對方傳遞訊號之後,重新連接神經,恢復功能運轉。
然而,神經修復並非只靠訊號傳遞,還需要介質的觸發,誘導神經生長。陳子勇醫師坦言,修復受損神經最難之處在於找到合適的介質,目前專家學者正想方設法找到更好的介質,幫助神經生長。他指出,神經的排斥性非常強,要讓它們接受自體骨髓幹細胞,首先要有良好的環境,此時介質扮演重要的角色,它可以改善環境,幫助神經修復。
由於神經排斥性相當強,陳子勇醫師認為,目前特管辦法規範,病患六個月後判定全癱後,才能接受細胞療法,已經錯過最佳治療時機。他強調,國外研究發現,病患受傷一個月後接受細胞治療,恢復日常生活功能的機率可達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