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醫學科的主要看診症狀為:
任何會在工作中或工作後加重,在休假後略微減輕的不適症狀,均屬職業醫學科的看診範圍(包含腰酸背痛、手腳麻木、氣喘或呼吸困難、皮膚癢或有疹子、肢體顫抖……)
職業醫學科的疾病名稱為:
職業傷病泛指可歸因於其工作所引起的各種疾病或傷害。只要勞工懷疑自己的疾病、受傷和工作有關,就為職業醫學科的看診範圍。
勞委會已制定108種職業病(如職業性皮膚病、職業引起急性循環系統疾病(過勞)、職業性氣喘、砷中毒、職業性下背痛、職業性腕道症候群、有機溶劑引起的週邊神經疾病及肝傷害、石綿肺症、職業性矽肺症及煤礦工人塵肺症、刺激性氣體引起的呼吸列傷害、異常氣壓作業意外、游離輻射職業病、高溫作業之職業病、農藥巴拉刈引起職業性皮膚病,汞、鎘、鉛、錳、苯、鈹、鉻中毒,二硫化碳、二甲基甲醯胺等近百種職業暴露),其他未以明文規定者則尚在審議中。
職業醫學科的包含之治療方式為:
- 診斷及鑑定工作相關的職業傷害和疾病。
- 針對不同疾病進行治療或轉介至專門科別。
- 執行職前健康檢查及根據勞工身體狀況,建議適合他的工作。
- 對因職業傷病停止工作,而有復工需求的勞工做身體評估,並建議適合的工作。
- 監測特殊作業勞工(如噪音、有機溶劑、重金屬、粉塵、高溫暴露)的身體狀況。
- 勞工一般檢查或特殊作業體檢第二級管理管理以上之勞工的回診、追蹤和治療。
- 協助罹患職業傷病的勞工,依據職業傷病類別及嚴重程度的不同,申請相關的醫療補助、工傷津貼…。
|